一、广东铝合金门窗立面分格应符合审美特征,分格设计应考虑下列因素。
(1)分格比例的协调。对于单个玻璃板,长宽比应尽可能接近黄金分割比,不宜设计成方形和长宽比大于1:2的狭长矩形,亮子高度一般为框高的1/4~1/5,不宜过大或过小;
(2)门窗立面分格既要有一定的规律,又要体现变化,在变化中要求规律;分格线疏密有度;等距、等尺寸分割表现出严谨、庄重、严肃;不等距自由分割表现出节奏、活泼和动感;
(3)至少同一房间、同一墙面门窗的横线应尽可能在同一水平线上,竖线应尽可能对齐;
(4)在设计广东铝合金门窗立面时,应考虑建筑的整体效果要求,如对比、光影效果、对称性等。
2.门窗颜色的选择(包括玻璃和型材的颜色)门窗颜色的选择是影响建筑效果的重要环节,门窗颜色应与建筑特性相结合,确定颜色时应与建筑设计师、业主等多方协商。
3.门窗的个性化设计可以根据客户的不同爱好和审美观点设计独特的门窗立面。
4.门窗的透气性门窗立面不要在主视部位的视线高度范围内(1.5m~1.8m左右)设置横框和竖框,以免遮挡视线。有些广东铝合金门窗需要高透光率的玻璃,或者需要开阔的视野,方便观看室外风景。
5.广东铝合金门窗的照明和通风门窗的通风面积和活动风扇数量应满足建筑的通风要求;同时,门窗的照明面积也应满足《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T50033-2001)和建筑设计图纸的要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第4.2.4条规定:建筑外窗每个方向的窗墙面积比不应大于0.70。当窗墙面积比小于0.40时,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不应小于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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